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達州市公務員局
關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
面試和體能測評的通知
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、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、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四川省公務員局《關于做好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、體檢、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川公局發(fā)〔2015〕14號)有關規(guī)定,現將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、體能測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面試人員
資格復審合格并領取了《資格復審合格證》的考生,名單見附件。
二、面試時間
2015年12月5日(周六)。
三、面試地點
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(牌樓)。
四、面試相關要求
(一)各職位面試的考生請于面試當日早上8:30前,攜帶身份證、《資格復審合格證》和80元面試費用到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教學樓,按照報到分組示意圖到相應教室報到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到規(guī)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,取消面試資格。
(二)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。已經攜帶的,必須按工作人員要求在報到時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。面試期間一經發(fā)現考生帶有通訊工具,按違紀處理,取消面試資格。
五、體能測評
(一)參加體能測評的對象:已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。
(二)體能測評時間: 2015年12月6日(周日)。
(三)體能測評集中地點:在達州市公安局大門口(西外新區(qū)市政中心附近)集中點名后,再統一前往體測地點。
(四)考生攜帶的手續(xù):《資格復審合格證》和本人身份證。
(五)體能測評的標準: 按人社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印發(fā)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1〕48號)和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》(國公局函〔2012〕1號)執(zhí)行(詳見附件3),凡其中一項不達標,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,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(huán)節(jié)。
(六)體能測評要求:
(1)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于2015年12月6日早上8:30前到體能測評集中地點報到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到規(guī)定地點報到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(2)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(huán)節(jié)。
(3)考生著運動鞋參加體能測評。
(4)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。已經攜帶的,必須按工作人員要求在報到時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。體能測評期間一經發(fā)現考生帶有通訊工具,按違紀處理,取消考錄資格。
特此通知
附:1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人員名單
2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遞補資格復審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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